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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科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3-04 浏览次数:
一、负责学校银行账户、国库资金账户及校内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
二、负责办理学校和代理单位的资金结算业务。
三、负责学宿费的收缴和集中收费的会计账务处理工作。
四、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预算管理要求,办理财政授权支付结算手续,及时核对“零余额账户”余额。
五、负责国库资金支出进度管理。
六、合理安排学校在各开户银行的资金,在防范资金风险同时,提高资金管理效益。
七、负责提供金融咨询信息和学校资金流量分析报告,为学校融资、筹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八、起草、修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九、做好会计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
十一、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科长:李平
★ 办公电话: 029-87082792
★ 办公地点: 经管园林楼A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