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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教育收费标准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6-13 浏览次数: 

2015年收费公示一览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研究生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8000

陕价行发2014〕68号

学术学位博士 元/生·学年 10000
专业学位硕士(一般专业) 元/生·学年 12000
专业学位博士(一般专业) 元/生·学年 15000
工商、公共、工程管理及艺术类硕士 元/生·学年 30000
本科生学费 农科类 元/生·学年 3025

陕价费调发〔2000〕78号  陕价费调发〔2003〕37号  陕价行发〔2006〕46号    陕教资〔2006〕53号
陕价服函〔2015〕93号    

文法财经类 元/生·学年 3850
理工外语类 元/生·学年 4950
职教师资类 元/生·学年 5500
中外合作办学 元/生·学年 40000
艺术二类 元/生·学年 9900
住宿费 两人间 元/生·学年 1200

陕价服发〔2015〕32号

四人间 元/生·学年 1100
六人间 元/生·学年 1000
其他费用 体检费 元/生 60

陕教资〔2006〕53号     陕价发〔2011〕75号     陕教体办〔2014〕19号

医保费 元/生 50
军训服装费 元/生 88
校园卡预充值款 元/生 100
疫苗及接种费 元/生 据实收取
 

注:1.疫苗接种费按实际接种情况收取;

 

    2.老生住宿费按原有标准执行;

 

    3.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而退学的,按陕价费调发〔2000〕78号、陕教资    〔2006〕53号文件规定:在入学一个月内、两个月内、三个月内、三个月到第二学期每一个月以内要求退学的,分别按扣除学费和住宿费总额的10%、30%、50%和75%后,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入学超过第二学期一个月的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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