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作者: 来源: 薪金科 发布日期: 2017-09-11 浏览次数:
一、系统功能
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共有四个应用模块:学生酬金发放管理、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和年终奖管理四个模块。
(一)学生薪酬模块
1.申报对象为在籍学生的所有收入。
2.申报项目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实习补助、助研津贴、助管补助、困难补助和劳务收入。
3.老师分配给学生的年终绩效按劳务收入项目申报。
4.劳务收入项目按劳务所得计税,其他收入项目免税。
(二)校外人员劳务收入申报模块
1.申报对象为校外人员从我校取得的收入。
2.申报项目包括聘用人员工资、临时用工劳务费、讲课费、评审费、稿酬和其他劳务收入。
3.申报项目和计税方法见下表:
校外人员收入项目计税表
序号 |
申报项目 |
计税方法 |
1 |
聘用人员工资 |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
2 |
临时工劳务费 |
按劳务所得计税 |
3 |
讲课费 |
|
4 |
评审费 |
|
5 |
其他劳务收入 |
|
6 |
稿酬 |
按稿酬所得计税 |
(三)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模块
1.申报对象为校内职工的其他收入。
2.申报项目包括:课时费、博士后生活费、审稿费等13项。
3.申报项目和计税方法见下表:
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计税表
序号 |
收入类别 |
发放项目 |
计税方法 |
1 |
津贴补贴 |
课时费 |
与工资合并计税
|
2 |
博士后生活费 |
||
3 |
审稿费 |
||
4 |
人才津贴 |
||
5 |
施工补助、干警津贴 |
||
6 |
班主任、辅导员津贴 |
||
7 |
国家拨款人才津贴 |
免税 |
|
8 |
劳务费 |
返聘人员工资 |
按工薪所得计税 |
9 |
讲课费 |
按劳务所得计税 |
|
10 |
评审费 |
||
11 |
其他劳务费 |
||
12 |
绩效奖励 |
奖金、先进奖励 |
免税 |
13 |
值(加)班补助 |
加班值班补助 |
|
14 |
改革性补贴 |
通讯费补助 |
|
15 |
稿酬 |
稿酬 |
按稿酬所得计税 |
(四)年终绩效发放模块
1.申报对象为校内职工的奖励绩效。
2.申报项目包括在职人员奖励绩效、退休人员奖励绩效和其他绩效。
3.申报项目计税方法见下表:
校内人员绩效计税表
序号 |
发放项目 |
计税方法 |
1 |
在职人员奖励绩效 |
按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 |
2 |
当年退休人员奖励绩效 |
免税 |
3 |
以前退休人员奖励绩效 |
按劳务所得计税 |
4 |
其他绩效 |
免税 |
二、系统操作简要说明
1.登录方式:可通过校园网首页“快速通道”下“财务综合服务平台”或计财处网页“网上服务”登录。
2.登录后选择“网上申报系统”,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学生发放信息录入请选择“学生酬金发放管理”模块;教职工其他收入申报请选择“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模块;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录入请选择“校外人员劳务申报”模块;年终业绩绩津贴申报请选择“年终奖管理”模块。
3.进入录入界面后,点击财务项目右边的“?”选择报账经费所属支出项目,在表内发放项目点击 “▼”,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所属项目。
4.录入完成检查无误后保存此次操作,提交,打印。
5.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有条码标识的发放单据纸质文档,经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申报之日起3日内交到计划财务处会计室。
三、其他事项
1.发放给学生的所有费用均需通过系统申报,银行卡支付。
2.个人其他收入采取实名打卡方式发放,申报时请务必核实清楚填写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以便通过核验和及时发放。
3.校外人员申报必须先采集个人信息后方可申报。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银行账号等。
4.每个申报模块只限一类人员申报,不同类别人员的同类收入应分别在不同模块申报。
模块 |
在校学生 |
校外人员 |
校内职工 |
学生薪酬 |
可用 |
禁用 |
禁用 |
校外劳务 |
禁用 |
可用 |
禁用 |
校内其他 |
禁用 |
禁用 |
可用 |
年终绩效 |
禁用 |
禁用 |
可用 |
5.校内职工奖励绩效必须统一在年终绩效发放模块申报。
相关附件: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