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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会计室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2-01 浏览次数: 

一、严格按照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二、加强暂付款管理。对超过规定期限的暂付款要及时进行催还。

三、负责会计联系学院工作。协助联系学院做好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定期为学院提供财务报表和会计信息;协助联系学院进行财务分析,提供改进财务管理的建议。

四、协助做好科研经费预算、决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做好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工作。

五、加强国库资金执行进度管理。

六、负责内部结算账户及库存现金管理,定期核对存款余额和往来款项,每月及时编制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资金安全。

七、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票据。

八、做好会计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九、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李平

  办公电话:029-87082141;029-87082208;029-87082897

  办公地点:经管园林楼A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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