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继任和平调科级干部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4-12-10 浏览次数: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校党发〔2014〕54号)和《机关党委所属单位科级干部调配选拔工作安排》(机关党发〔2014〕8号),结合计划财务处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科级岗位设置情况
1.撤消场站财务部,业务归并北校区会计室。
2.管理科室调整为:综合科、财务科、会计科、资金科、薪金科、科研经费管理科、校园卡管理科。
3.会计服务中心调整为:北校区会计室、南校区会计室、后勤会计室、水保所会计室、二级财务部。
二、科级干部任职条件
1.科级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为三年。任期到届满,经考核胜任的科级干部,可继续连任。
2.科级干部连续担任同一职务满两个任期或者超过6年的,处内换岗交流任职。
3.科级干部任职最大年龄界限为:男性58周岁,女性54周岁。
任期内,年龄到界的,任期截止于年龄到界的当月。任期到界后,一年内年龄到界的,不再续聘科级职务。
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科级职务的,可返回专业技术岗位或从事一般管理工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免去担任的现任职务,不再保留科级干部待遇:
(1)在续聘中非年龄原因未被重新聘任担任科级职务者;
(2)辞职或者调离学校的;
(3)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4)无故离岗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5)按照其他有关规定,应当免去现职的。
三、调配程序
1.现任科级干部进行个人述职,并提出工作打算和设想。
2.谈话了解情况:在全处范围内或业务联系紧密的个人和部门之间,通过个别谈话,征集不同科级岗位推荐人选意向。
3.民主推荐:召开处内全体人员会议,公开干部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4.综合评定:进行综合分析,拟定调配人选。
四、时间安排
1.12月5日前,制定科级干部继任和平调工作方案,报机关党委。
2.12月10日前,根据机关党委审核后的工作方案,进行科级干部换届工作。
3.12月12日前,处务会研究调配的拟任人选,并将拟任人选提交机关党委。
计划财务处
201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