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计划财务处第三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4-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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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2018〕11号
处内各部门:
《计划财务处第三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经4月3日处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计划财务处第三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计划财务处
2018年4月3日
计划财务处第三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员分类管理指导意见》(校人发〔2014〕94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三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校人发〔2018〕78号)和《计划财务处第三轮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计财〔2014〕9号),结合处内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准、客观公正;
(二)全面考核、突出绩效;
(三)定性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二、考核范围
第三轮岗位聘任聘用的在岗职工。
三、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胡信生
成 员:纪淑鸳 王希文 程雯蔚 张亚红
李平(大) 刘培胜 杨晓安 李小满
王宏英 张秀芳 高幼怀 张 辉
主要负责审核第三轮岗位聘任聘期内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初步认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等级及认定
按照第三轮岗位设置,处内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聘期考核分为3个等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工作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试行)》,结合处内第三轮岗位聘任中确定的人员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如下:
1.考核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本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
2.考核基本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聘期岗位主要目标任务。
3.考核不合格
聘期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
(1)未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规定的主要任务;
(2)服务态度差,师生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
(3)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
b.未经批准擅自在外兼职,严重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擅自离岗连续10天以上或全年累计20天以上;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c.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考核的;
d.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e.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的;
f.受到行政记过(不含)以上处分;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不含)以上处分;
g.经处考核工作小组或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不合格的。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4月5日前,制定处内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报人事处备案。
2.4月10日前,完成各级各类人员聘期考核材料的进一步审核工作,召开聘期会议,评议、认定考核结果。
3.4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及考核内容中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在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个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处考核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材料,处考核工作小组予以复核并在3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反馈个人。
个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考核工作监察小组申诉。
4.4月20日前,将聘期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
六、相关说明
1.聘期考核是岗位聘任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续聘或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也是新一轮岗位聘任的基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2017年度工作任务纳入第三轮岗位聘期考核。
3.聘期内借调、有病假、产假的职工,需承担在岗期间的相应工作量,按照折算后的工作量进行考核。
4.2014年后新进职工中,未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书》的人员,按照要求填报《2014-2016聘期考核表》,处内不做考核。
附件:计划财务处人员岗位职责
附件:
计划财务处人员岗位职责
一、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一)高级
1.熟悉高校会计制度,熟悉财经政策法规和会计报销制度,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按政策、制度秉公办事,维护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熟悉报账程序、经费分配方案和专项经费计划,明确资金渠道,掌握核算内容和开支标准,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重要的技术问题。
4.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
5.积极开展工作研究,聘期内向学校或本单位提出可供参考或借鉴的、有利于提高本岗位相关业务水平的调研报告不少于2份。
6.服从工作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积极参与本单位公益性活动。
(二)中级
1.熟悉高校会计制度,熟悉财经政策法规、会计报销制度及各项开支标准,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熟悉报账程序,坚持原则,严格按政策、制度秉公办事,及时反馈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中出现的情况,并对核算中发现和纠正的问题不断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3.能够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难题,撰写研究报告等,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积极开展工作研究,聘期内向学校或本单位提出可供参考或借鉴的、有利于提高本岗位相关业务水平的调研报告不少于1份。
6.服从工作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积极参与本单位公益性活动。
(三)初级
1.熟悉财经政策法规、会计报销制度及各项开支标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能够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服务工作。
3.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服从工作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积极参与本单位公益性活动。
二、管理岗位
(一)处长
1.在校长、主管副校长(总会计师)领导下,组织领导全校各单位财务会计业务活动的开展和财经政策的贯彻执行。
2.全面负责本处的行政工作、业务工作和全处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4.负责组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草案,如实反映财务收支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债权、债务关系,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管理效益。
5.参与学校发展规划修编,会签经济合同和对外投资协议等,积极开展财务分析,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会计信息。
6.组织制定会计队伍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会计机构设置和财会人员的调配、评聘、培训、考核工作。
7.负责协调学校与社会有关部门的业务关系,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严格控制支出,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8.参与审议、核定校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督和规范收费行为,指导财务会计档案资料立卷归档、保管、销毁工作。
9.加强二级财务机构的业务领导,组织校内各单位经济行为的检查、监督工作。
10.每年撰写可供学校借鉴、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调研报告不少于1份,或聘期内公开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
11.积极参与本单位公益性活动。
(二)副处长
1.按照分工要求,协助处长做好全处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做好全处管理工作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2.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调查研究学校财务管理问题,拟定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的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做好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及学校会计业务的需要,负责组织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薄,并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财务管理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组织对会计科目的调整。
4.协助处长组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经费分配草案,组织学校预算管理日常工作,准确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提供各项会计信息。
5.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财经法规,对校内单位和个人经费支出范围、标准进行审批,组织、监督、检查会计核算工作,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6.参与学校经济合同和对外投资协议等的拟订,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资产、投资等的管理。
7.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分管科室的各项工作,协助处长做好财会人员的调配、培训、评聘、考核等工作,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8.积极开展管理工作探索性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就分管工作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
9.聘期内撰写可供学校借鉴、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调研报告不少于2份,或公开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
10.积极参与本单位公益性活动。
(三)科长
1. 熟悉各项财经制度,参与拟定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维护财经纪律,依法处理各项会计业务。
2.按照简洁、高效的原则组织本科室的工作,督促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组织本科室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3.及时向处领导提供会计核算信息资料,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参与年度预决算和经费收支计划编制。
4.完成规章制度、相关管理文件的起草、工作总结以及调研报告等。
5.积极开展管理工作创新性研究。聘期内撰写可供本单位借鉴或参考的调研报告不少于1份。
6.服从工作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积极参与本单位公益性活动。
(四)科员
1.熟悉高校会计制度,熟悉财经政策法规、会计报销制度,承担某一方面的具体管理工作。
2.积极参加有关工作的调研,对本岗位工作有针对性的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和合理化建议。
3.独立完成规章制度、相关管理文件的起草以及工作总结等。
4.积极开展管理工作探索性研究。
5.服从工作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积极参与本单位公益性活动。
三、工勤技能岗位
(一)技师
1.熟悉高校会计制度、财经政策法规、会计报销制度及各项开支标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能够独立完成本岗位各项工作任务,解决比较复杂的业务问题。
3.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服从工作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积极参与本单位公益性活动。
(二)高级工
1.熟悉高校会计制度,熟悉财经政策法规、会计报销制度,熟悉报账程序。
2.能独立完成本岗位各项工作任务。
3.注意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
4.服从工作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积极参与本单位公益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