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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工资发放说明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1-12 浏览次数:
1、补发:年薪制、预聘制职工2017年工资的剩余部分以及个别职工晋级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等调整补差。咨询电话:87082841(人事处劳资科)。
年薪制、预聘制职工2017年工资剩余部分补扣个税=(年工资总额按12个月分摊发放计税-实际月工资扣税)*实际补发月份
2、劳保费:发放对象为本月在职在岗职工,发放标准为干部每人30.00元/年;工人每人60.00元/年,发放金额见工资项目“补发”。咨询电话:87082564(计财处薪金科)。
3、采暖费:代扣2016-2017年度职工住宅楼的取暖费,咨询电话:87080490(后勤处动力中心)。
4、扣借款:扣款范围为2017年9月以前借款未清职工,凡有借款的职工请及时销账。咨询电话:87082890(计财处会计科)。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