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科研财务助理有关信息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7-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科研财务服务工作,保障科教人员潜心工作,掌握科研财务助理聘任情况,现就科研财务助理有关信息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校财发﹝2017﹞203号),以下项目必须配备科研财务助理:
1.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中的重大专项;
2.基础前沿引导项目;
3.公益性项目;
4.预算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
学校鼓励其他科研项目根据项目执行需要和主管部门要求聘任财务助理。
二、聘任要求
1.科研财务助理采取项目组自主选聘和学院聘任两种方式。项目组聘用的科研财务助理由项目组自主管理,专门服务于项目组;学院聘用的科研财务助理由学院安排工作任务,可服务于多个项目和项目组。
2.科研财务助理可以是项目组固定成员,也可以从社会自主聘用或者由现有的科研助理担任。
3.科研财务助理应具有财务与会计相关专业的教育背景或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经审核能胜任相关工作任务要求。
4.聘用的科研财务助理劳务报酬,由聘用者与应聘者自主协商并签订合法规范的劳动合同确定。劳务薪酬从项目经费劳务费预算或其他相关费用支出。
三、报送方式 已配备科研财务助理的学院或项目组,于7月15前将科研财务助理聘任情况表(见附件1) 及科研财务助理聘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由学院统一报送计财处科研经费管理科,联系人:孙列绒,联系电话:029-87081165 。
对于尚未配备科研财务助理的学院或项目组,请按照要求尽快聘任并报送有关信息。
四、其他
计划财务处负责科研财务助理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资金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附件:
1.科研财务助理聘任情况表
2.科研财务助理聘任情况统计表
计划财务处
2018年7月9日
相关附件:附件1:科研财务助理聘任情况表.docx